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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必须由消防技术服务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吗?
《消防法》第十六条明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除此外,绝大多数省市针对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了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要求(地方法规):要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必须由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单位进行维保,且消防设施年度检测不能和日常维保是同一家单位(高危单位界定标准各省略有差异)。
由此,单位每年都应该按照国家标准对单位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虽然《消防法》并未对消防设施维保是否必须由消防技术服务单位进行维护做出明确规定。
但是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对维护人员的职业资格做出了明确要求。
同时一些自动灭火设施(如,气体灭火)维护保养专业化程度高,必须由专业公司进行维保。
综上所述:部分单位可以在“自身能力”许可范围内维护本单位消防设施(有这个能力的公司不多,但确实存在)。
有了消防技术服务单位维保消防设施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
据了解,有些单位选择消防技术服务单位只是为了应付消防监督检查。单位的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怎么样,是个未知数。。。消防安全无从保障...
“消防知识宣传”提醒:
不管有无消防技术服务单位维保本单位消防设施,单位都要有自己的消防设施管理人员,且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对本单位消防设施进行管理,真真切切的保证本单位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消防技术服务单位的维护人员也不一定24小时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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